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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08日 10:55  (点击次数:

全校各职工:

2023年独生子女父母励扶助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请奖励扶助工作内容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奖励扶助对象

1.我校职工及户口未迁出的离退职工;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

3.2023年全年满60周岁(1963年及之前出生);

4.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以上四条须同时满足。

二、校内代办截止时间

本学期放假前工作日均可办理。

三、办理流程

1.办理“一卡通”(社保卡);

2.准备所需材料;

3.到校医院606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审核要求

1.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2.所有证件必须携带原件以供审核;

3.审核表及婚育史证明按照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五、所需材料

1.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2份(见附件,须手写,不得复印);

2.婚育史证明2份(见附件,须手写,不得复印);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申请人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用于粘贴在申请审核表上);

5.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2份、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2份、配偶页复印件1份、子女页复印件1份;如子女户口迁出则可准备子女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异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一卡通”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1份(须在旁边写清银行名称、卡号及手机号)。

六、表格填写范例

医院

健康教育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初审/窦鏐琰 复审/魏军鹏 终审/张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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