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泉校区报销
人员:百泉校区离退休人员、高职学院在职职工
时间:12月5日上午9:00——11:00
地点:高职学院会议室
二、新乡校区离退休职工药费报销
地点:西区离退处活动室
时间:12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三、在职职工药费报销
地点:财务处
时间:12月11日——12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四、报销须知:
1、 本次报销仍以我校“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新乡校区职工药费统一打入个人帐户,不支付现金。
2、报销前请把需要报销的单据按内部和外诊分别整理好,无效单据请不要放入。
3、 外出门诊及外购药品费用的报销,必须携带“转诊申请审批表”、门诊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及报销凭证。
4、 在外住院病人必须持“转诊申请审批表”、住院药费报销凭证、出院证明、住院明细清单;生育住院者须持准生证、出院证明及“转诊申请审批表”。
5、 不规范票据一律不报销。不规范票据指:无名、别名、同音字名、无双处方、无审批单、无日期、公章不清,无药物名称、数量、单价等。
财务处、校医院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