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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药费报销的通知

2014年12月02日 09:45  (点击次数:

一、百泉校区报销

时间:12月8日上午9:00——12:00

地点:高职学院会议室

对象:1、百泉校区离退休人员

      2、高职学院正式职工

二、新乡校区离退休职工药费报销

时间:12月9日上午8:30——12:00

地点:西区离退处活动室

对象:新乡校区离退休人员         

三、在职职工药费报销

时间:12月10日——12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地点:财务处

对象:全校正式教职工 

四、报销须知:

1、 本次报销仍以我校“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的药费统一打入个人帐户,不支付现金。

2、 百泉校区人员报销前请把需要报销的单据按内部和外诊分别整理好,无效单据请不要放入。

3、 外出门诊及外购药品费用的报销,必须携带“转诊申请审批表”、门诊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及报销凭证。

4、 在外住院病人必须持“转诊申请审批表”、住院药费报销凭证、出院证明、住院明细清单;生育住院者须持准生证、出院证明及“转诊申请审批表”。

5、 不规范票据一律不报销。不规范票据指:无名、别名、同音字名、无双处方、无审批单、无日期、公章不清,无药物名称、数量、单价等。  

财务处、校医院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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