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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报销通知

2019年11月29日 16:28  (点击次数:

 

一、校本部离退休职工

时间:1210日上午:830——1130

地点:西区离退处活动室

时间:12月10日下午:1430——1700

地点:东区离退处一楼活动室

对象:校本部离退休人员  

二、校本部在编职工药费报销

时间:1211日—12月12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财务处报账大厅

对象:校本部在编职工

三、辉县校区药费报销

时间:12月13日上午:900——1200    

地点:高职学院会议室

对象:辉县校区离退休人员及高职学院在编职工

四、报销须知:

1本次报销仍以我校“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的药费统一打入个人帐户,不支付现金。  

2、辉县校区人员报销前请把需要报销的单据按内部和外诊分别整理好,无效单据请不要放入。  

3外出门诊及外购药品费用的报销,必须携带“转诊申请审批表”、门诊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及报销凭证。  

4在外住院病人必须持“转诊申请审批表”、住院药费报销凭证、出院证明、住院明细清单;生育住院者须持准生证、出院证明。  

5不规范票据一律不报销。不规范票据指:无名、别名、同音字名、无双处方、无审批单、无日期、公章不清,无药物名称、数量、单价等。  

 

财务处、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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