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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06日 16:33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24〕247号),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升安全防控能力,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1.各实验室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2.加强火灾安全防范。立即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制定工作措施,建立消防隐患台账底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各学院结合实验室安全工作特点,做好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工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见附件1)进行。自查自纠时间:2024年5月6-12日,自查自纠工作要全覆盖、无死角,能立即整改的,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完全、及时、高质量整改到位。

4.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3)、实验室安全自查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日前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楼904室),电子邮箱:sy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学校也将同步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5月6日

(初审/李京辉 复审/马晶晶 终审/李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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