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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通知

2023年06月30日 18:47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暑期实验室安全,近期学校将进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转运,请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自查、清点、分类、登记及申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处置转运。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本次转运的危险废物种类为:实验室废液、废空试剂瓶、废试剂。

2.对于已经失效的化学试剂、长期闲置不用的危险化学品要按废试剂予以处置。

3.请各单位抓紧完成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清点工作,并填报《危化品处置清单》(见附件),于7月5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版(签名、盖章)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0号电教楼1204室),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SY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4.转运前包装要求:

(1)废试剂瓶:须确保瓶内物品清空,纸箱包装,防止转移、运输、处置中试剂瓶破碎导致残液残渣反应、腐蚀等危险发生。

(2)实验室废液:须分类存于废液桶内,确保内外盖封口严紧、完好,废液桶外张贴废液信息(含主要危险成分、房间号、联系人等)。

(3)废试剂:须标签清晰分类纸箱包装,并张贴废试剂信息(含试剂明细、房间号、联系人等)。

5.请各单位在进行危废处置中务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联系人:李京辉 电话:304094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6月30日

(初审/李京辉 复审/葛亚明 终审/李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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