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新乡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2.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有关要求
1.各院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或附件2)。
2.各院系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3.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各院系汇总后,填写平台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4.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及平台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yzx#hist.edu.cn(发送时将#转换为@)。
5.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3年6月7日-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0号楼911室
联系人:邓晓英
联系电话:3040250
电子邮箱:syzx#hist.edu.cn(发送时将#转换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6月9日
(初审/邓晓英 复审/马晶晶 终审/李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