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豫科〔2023〕20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请各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登录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各二级学院使用实验管理中心分配的子账号登录“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可查看本单位录入系统的仪器设备。
2、大型仪器设备信息的补录与核对。各二级学院补录、核对本单位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设备均录入系统。鼓励录入有较高共享价值,原值为30-50万元的仪器设备。设备信息有调整的需要修改后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在共享服务平台展示。二级学院应确保设备各项信息完整、准确。
3、专家认证。专家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平台后提交认证申请,经管理部门认证后进入省平台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包括:学院中心实验室主任、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
4、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撰写“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附件1)、“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总结报告”(附件2),并提交“2022年度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机时汇总表”(附件3)、入驻省平台仪器专家团队清单”(附件4)、项目和成果汇总表(附件5)。
请各部门于3月16日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和对应的电子版材料一并交到0#106办公室。
实验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4日
(初审/胡林峰 复审/杨文平 终审/娄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