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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3日 09:48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文件要求,2021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校所有学院管理的教学实验室,科研用实验室、实训室,各报表统计时间范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0日

三、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要求,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教育部要求的每年一次的常规工作。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包括7个基表和1个综表(见附件),其中基表是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基本情况的基础报表,综表是由基表数据经软件(统计)生成的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情况的综合报表。我校需要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各个表格的具体名称如下:

(一)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二)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三)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四)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五)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六)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七)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八)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实验室编号、名称和实验项目编号、名称的一致性;

(二)填报表格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

(三)一门课开设多个实验项目,应填报多条,不应只填写一条;

五、具体分工与填报方法

(一)基表一、二、三:资产处协助各单位负责填报;

(二)基表四、五、六、七:各学院(中心)进行填报,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负责提供相关指标解释、方法咨询及数据等工作。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按照相关表格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填报,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实验管理中心;

(二)实验管理中心对数据进行汇总、检查,并对数据进行首次提交;

(三)对提交校验出问题的数据进行整理、反馈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的录入人员进行数据的修正;

(四)实验管理中心提交最终数据到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

七、报送形式

各实验室统计报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由各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管理中心汇总,电子版发送至:SYZX@hist.edu.cn,联系电话:3040946,联系人:李京辉

八、填报要求

(一)请各学院(中心)严格按照填报要求进行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各学院主管领导是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填报人需对填写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及收集整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注意保存上报数据资料,请务必严格按照样表和填报说明填写。

实验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3日

  • 附件【填报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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