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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07日 10:07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高函〔2021〕230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采用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高校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及实训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主要为前期排查中发现过较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和涉及微生物、危险化学品等较多的实验室。

2.检查内容。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2),检查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2)组织自查,填写《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于5月10日发送到邮箱:syzx@hist.edu.cn

2.现场抽查。河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全省高校进行安全抽查,具体入校时间将提前2天通知被抽查高校,对抽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

请各相关单位提高安全意识,由主管领导负责,自觉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进行自查和整改,把安全融入实验室日常工作。

实验管理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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