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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07日 15:41  (点击次数:

各学院相关单位:

我校2020级新生即将入学,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文明、秩序、安全、科学的实验教学环境,现将做好我校2020级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

目前,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实验室基础设施老旧,实验室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加之疫情期间实验室运行及维护不能正常进行,不少地方还存在安全隐患。各学院应进一步提高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针对各自实验室安全特点,严格落实学校的有关要求,强化“岗位问责制”,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制定好学生实验室安全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应急预案,要求各岗位负责人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不断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各学院发生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实验管理中心、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报告。

二、加强领导,开展好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

各学院负责人要亲历亲为,要组织相关人员,尽快开展一次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妥善解决。检查工作要不留死角,不留空隙,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学院负责人和检查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留存备案。

三、认真组织,切实做好2020级新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2020级新生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广泛宣传实验室安全教育的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拓展安全教育途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有条件的学院要逐步开设实验室安全必修课或选修课,对于化学、生物、辐射等高风险的相关院系和专业,要逐步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鼓励其他专业开设安全选修课。

四、强化自查,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

各学院要根据工作实际,主动适时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每次自查结果要形成详细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包括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的内容、主要情况,特别是查出的隐患情况及整改措施,要数据详实,统计准确,真实可靠。

实验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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