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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9年09月29日 15:35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教高函(2019)4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相关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守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

教学实验室安全关乎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中危化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加强安全工作,减少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是开展实践教学、加强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守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营造全员学安全、知安全、守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提高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水平,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安全管控能力,不断提升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三、做好安全自查,强化问题整改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物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主要检查重点为危化品安全管理,目标是通过自查,摸清危化品存量底数、风险点和危险源。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各学院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总结,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发送至syzx@hist.edu.cn

2.学校检查: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将进行实地检查,将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提出整改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高函〔2019〕454号)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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