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多媒体设备的教学功能,在保障设备安全的前提下使其高效运行,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制定本规定。
一、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范围
1.安排在教学计划中的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
2.虽未列入教学计划,经相关单位批准的各种会议、社团活动、讲座、报告等。
3.不得用于聚会、娱乐、看影片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以及具有营利性质的任何会议、讲座等。
二、多媒体设备管理规范
1.上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到多媒体值班室领取钥匙、教鞭、话筒等,用完请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等工作。
2.教师因故调课的,需持教务部门批准的调课单,到实验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科备案后方可使用。
3.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若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请按照校党字﹝2018﹞118号文件持相关部门批准单,到实验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科备案,方可使用。
4.其他会议、社团活动、讲座、报告等,若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经实验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多媒体设备使用规范
1.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师生,须在使用前与多媒体值班人员联系,熟悉多媒体教室设备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
2.每次使用设备,要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多媒体设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电话联系多媒体值班人员。
3.因教学需要,需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的教师,每学期末由任课老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各学院汇总后,交由实验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科审批通过,由设备管理科统一安装软件至系统C盘(还原盘)。严禁任何师生自行安装或卸载操作系统。
4.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师生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避免系统出错。
5.多媒体设备使用完毕后,整理好鼠标键盘等设备,将其放回原位,关上抽屉,确认所有设备都关闭后方能离开。
实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