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精神,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警觉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克服懈怠心理、厌战情绪;牢固树立发展决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序开展。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迅速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制定实验室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有效防范教学实验室事故发生。
二、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
对实验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建立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定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建立完善实验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协调有资质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理。建立教学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对教学实验室内开展的日常教学活动和实验室开放、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均需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各单位务必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教高厅〔2019〕1号)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切实增强红线意识。要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制订2019年度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
四、提高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
制定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组织架构,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配备,教学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做好信息及时报送,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五、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一)检查重点:
1、单位是否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实验室是否安排安全责任人;
2、实验室安全教育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危险化学物品的购置、保管、领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有毒、有害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处置;
5、根据本专业实验室特点,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查找易发危险风险点,并编制应急处置措施办法定期进行相关演练;
6、安全标示建设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安全逃生图、墙面荧光指示标识、危化品标识;
7、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8、实验室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3月22日前交至实验管理中心(0号楼1209房间),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送至实验管理中心孔德川,联系人:孔德川,电话:13837388541
2.学校检查: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将于2019年4月上旬实地检查,将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提出整改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
实验管理中心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