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简介:
段瑞春,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企业技术创新专家,副省部长级高级干部。中国科技法学会会长、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秘书长。
1991年至1999年,任国家科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科技部专职副秘书长,主持起草《技术合同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学技术成果推广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参与我国主要知识产权立法,牵头研究制定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等多项政策。
1994年至1998年,任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国际知识产权谈判的组织协调工作。在中国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科技合作协定知识产权谈判中,为中方首席代表,在与“复关”、“入世”有关的知识产权谈判中,担任我国主要谈判代表,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做出积极贡献。
2000年至2006年,在中央企业工委/国务院国资委担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先后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中国一汽集团、中国南车集团等中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发表多篇论文、研究报告。
2004年至2005年,担任《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至2020)》专题研究组负责人,2007年担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总报告和若干专题报告评审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