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春季开学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决定于学生报到前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3月5日。
二、排查整治内容
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暂住人员管理(落实登记备案);消防设施运行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公共用电用水设施运行安全;特种设备运行与监管;危化品存放与管理;各楼宇内外公共通道物品堆放;各单位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
三、任务分工
1.防电信诈骗、消防设施运行安全、校园车辆停(摆)放秩序
责任单位:保卫处
实施单位:全校各单位
2.食品卫生安全、公共用电用水设施运行安全、特种设备运行与监管
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各学院
3.危化品存放与管理
责任单位:实验管理中心
实施单位:各相关学院
4.各楼宇内外公共通道物品堆放、暂住人员管理(落实登记备案)
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5.各单位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安全
责任单位:保卫处、实验管理中心
实施单位:全校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排细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各单位务于3月5日前将安全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校综治办(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归口单位专项内容的排查情况汇总.已经归口汇总的内容,主体单位无需再向综治办(保卫处)报送。
联系人:宫海军 联系电话:3693078
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