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安全函【2020】613号)要求,现将我校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排查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排查内容
持续对思想认识、安全教育、基础防范建设、交通安全、校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危化品、特种设备、扫黑除恶、反恐怖、防溺水、校园欺凌、校园刑事治安案事件、电信诈骗、防灾减灾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
(二)工作分工
1.思想认识、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实施单位:全校各单位
2.基础防范建设、交通安全、扫黑除恶、反恐怖、校园刑事治安案事件等
责任单位:保卫处
实施单位: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各学院
3.消防安全、防电信诈骗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处
实施单位:全校各单位
4.校舍、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防灾减灾
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5.危化品
责任单位:实验管理中心
实施单位:各相关学院
6.防溺水、校园欺凌
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
实施单位:各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和新乡市将对此轮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进行复查和抽查,并将复查、抽查情况作为对各学校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抱着对学校、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实通过严排细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管理措施不落实、管理责任不履行的,学校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宫海军 联系电话:3693078
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