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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0年11月12日 17:31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断卡”行动部署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河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26日——11月30日

二、阶段划分及活动主题

第一阶段(10月26日至11月4日):以“断卡”行动成效为主题,着重宣传全国全省和新乡市“断卡”行动工作部署,出租、出借、出售“两卡”造成的社会危害、给本人造成的严重后果,全省和新乡市打击、整治、惩戒的力度和效果等情况。

第二阶段(11月5日至11月15日):以反诈宣传进校园为主题,重点宣传出租、出借、出售“两卡”造成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打击惩处典型案例和校园电诈案件高发类型、犯罪手段及防骗识骗知识。

第三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以新乡市和驻新高校高发类案件为主题,重点宣传高发诈骗案件类型、具体作案手法、实施诈骗的关键环节、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以提高广大师生特别是易受骗人群的防诈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力加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对提高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发案十分重要,校属各单位特别是有学生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月活动,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活动内容、时间顺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全校联动,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确保宣传声势最大化。

(二)扎实开展,务求实效。保卫处要充分发挥主管职能作用,搞好内外部协调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创新完善方法,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开展常态化宣传防范工作,针对学生被兼职刷单诈骗、被他人利用开办、出卖电话卡银行卡、学生家长被冒充教师诈骗等突出问题,集中对辅导员、学生干部进行防诈知识宣传讲解,建立防诈民警(辖区民警)+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微信宣传矩阵,不断推送防骗识骗知识,适时提醒学生(包括家长)防骗识骗,全面提高在校师生及家庭的防范意识。各单位特别是有学生的教学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制订本单位宣传活动实施计划并抓好工作落实。要通过推送案例、剖析案例,深刻揭露网络诈骗犯罪手法、伎俩花样以及造成的危害,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防骗意识和能力。

(三)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在集中宣传月期间,党委宣传部要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及时宣传上级和学校有关防骗方面的文件精神、学校及各单位宣传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学生处要督促各学院辅导员组织开展“防诈骗进课堂、进班会、进团日、进场所”活动,打通防诈宣传最后一公里。保卫处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并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同时,对宣传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而使师生被骗的,进行责任倒查,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推送、交流活动中的做法及成效,并于11月27日17:30前将本单位宣传活动总结(文字、图片资料电子版通过OA发至宫海军)纸质版盖单位行政公章后报送至保卫处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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