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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通知

2019年06月26日 11:24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本学期以来,大排量、无牌照、无通行证摩托车在校园内违规行驶、停放现象有所抬头,废旧脏乱的“僵尸”电动车、自行车随处可见,不仅有损校容校貌,还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也严重威胁着师生人身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规范校园内机动摩托车停放与通行的通知》(校办字[2018]7号)精神,确保校园安全、文明、有序,现对校园内机动摩托车及废旧电动车、自行车采取如下措施:

1.凡在校园内停放的大排量、无牌照、无通行证机动摩托车以及废旧电动车、自行车,请车主务于7月7日前将车自行处理掉或驶离学校。

2.从7月8日起,凡不符合规定的机动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内;对校内停放的违规摩托车和废旧电动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若清理后一个月内车主不到保卫处认领的,学校将按无主车处理。

3.已核发摩托车通行证的车主,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学校交通文明督察,对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保卫处予以扣留车辆、废止该车通行证,并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特此通知

校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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