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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招标采购立项计划的通知

2024年04月17日 10:27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招标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序开展招标采购工作,根据我校《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修订)》(校发字〔2023〕121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3〕11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申报招标采购立项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采购要求

根据2024年度本单位项目资金预算和资产配置采购计划,针对年度采购预算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要编制2024年招标采购立项计划。

二、采购须知

1.项目单位成立部门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立项工作,提交招标采购计划、技术方案、预算经费依据,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的起草,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2.招标采购方式。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属性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可分别采用以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网上商城采购等。其中公开招标需要约60天完成,竞争性磋商需要约30天完成。

3.招标采购程序与要求。集中采购程序包括项目单位申请立项、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签订合同、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等环节。分散采购程序包括项目单位申请立项、项目单位组织采购活动、签订合同、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等环节。

4.立项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到期的资金项目应计划于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招标采购立项审批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资金项目,原则上计划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招标采购立项审批工作。以便统筹安排招标采购工作,防止出现项目招标采购项目集中拥堵现象,影响资金使用。

三、立项须知

1.项目经办人填写《招标采购立项审批表》,提供招标立项所需材料。其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提供详细技术参数或要求,采购清单,经费预算及编制依据说明;工程类项目,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2.单价10万及以上货物或100万及以上系统集成类项目,提供市场调研报告,并重点列明目前市场上可以满足项目需求的3个以上品牌的设备参数及价格比较情况。

3.采购教学科研仪器按照《仪器设备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发字〔2023〕91号)文件执行。其中,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含)至40万元之间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由项目单位填写《仪器设备建设项目备案审批表》,并自行组织论证,经项目单位审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备案。单台套达到40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由项目单位填写《仪器设备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报告》,经项目单位组织可行性论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设备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二次调研。

4.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须提供专家论证意见。

5.所有立项须提供处务会或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未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且超过50万元以上需要提供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会议纪要。

6.以上所有材料均需要在一网通办《招标采购立项审批表》中以压缩包形式一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其中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待立项完成后以纸质形式提交招标采购办公室。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24年4月24日前将招标采购立项计划纸质盖章版送至行政楼605室,电子版发至:zichanchu2012#163.com(发送时将#替换为@)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玉玺

联系电话:3693146

资产处

2024年4月17日

(初审/王玉玺 复审/陆宁海 终审/马新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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