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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23年06月18日 16:42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代理服务质量,采用公开方式,遴选若干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组建“采购代理机构库”(以下简称“机构库”),欢迎符合遴选要求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参选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期限和遴选数量

1.服务范围:(以下简称“遴选人”)集中采购项目,主要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协助学校做好项目论证、立项、审批;编制、审核招标采购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编制招评标汇总文件;协调合同的签订和验收等工作。

2.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框架合同一年一签,经遴选人年度考核合格方可续签。

3.机构库类型和入库数量:本次遴选分为A类库和B类库,进入A类库的代理机构可代理遴选人所有类别的采购项目;进入B类库的代理机构仅代理遴选人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A类库和B类库分别遴选不超过8家代理机构。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取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申请进入A类库的代理机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截至2023年6月1日,成立时间应不少于10年;申请进入B类库的代理机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须具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与组织开、评标活动的能力。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明确专业的招标采购服务团队,团队配备不少于3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固定从业人员,团队成员应具有政府采购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且近2年一直在本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申请进入A类库的代理机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拟派项目经理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5年,且近3年一直在本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工作。

3.在郑州市或新乡市拥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开标、评标、档案存放所必要的场地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及设施。申请进入B类库的代理机构要求必须在新乡市具备上述条件。

4.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为河南省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已完成业绩2项。申请进入A类库的代理机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为河南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已完成业绩1项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已完成业绩2项。

5.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服务资格。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以指定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参选单位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的机构库参与报名,否则均按无效报名处理。参选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遴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并不得参加遴选人下一服务周期的机构库遴选。

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请下载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遴选人指定邮箱:zichanchu2012#163.com(发送时请将#改为@),邮件名称统一为“参选库类别+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向合格的参选单位邮箱发送电子遴选文件,请各参选单位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

四、遴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申请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U盘电子版一份,签字盖章后密封递交。

参选单位按规定格式制作申请文件后,于2023年6月25日17:30前,递交至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东段行政楼605房间,逾期递交的将不予接收。

五、遴选评审、项目经理面试及单位考察

本次遴选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遴选人将对参选单位递交的参选文件按报名类别,分别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A类库排名前10名、B类库排名前10名的参选单位进入下一阶段,参选数量不足或排名相同的,则全部进入下一阶段。

第二阶段:遴选人将组织对参选单位项目经理进行面试考核打分,并对参选单位进行现场考察打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综合评审总分60分,第二阶段项目经理面试考核总分20分、参选单位现场考察总分20分。

A类库和B类库分别按照两个阶段三项得分之和进行排序,分别确定不超过8家入库代理机构。

遴选结果公示后,如发现入库代理机构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不符合本次遴选入库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库资格,不再增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电话:康老师0373-3693146

电子邮箱:zichanchu2012#163.com(发送时请将#改为@)。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内容在“资产处网站”发布,其他媒体如有转载,遴选人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八、特别说明

1.参选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是直接派往学校具体负责采购代理项目的工作人员,入库后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采购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不得挂名或转委托;因情况特殊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应仍符合资格条件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并经遴选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将从采购代理机构库中清除。

2.对资格条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界定,参照财政部(财库〔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高校招标采购业务熟练的代理机构,从事学校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既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的清理范围。

4.本次遴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遴选人不保证机构库中的每家代理机构都会被委托。

6.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2023年6月18日

(初审/王玉玺 复审/陆宁海 终审/马新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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