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2〕5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编制我校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内容
(一)编制范围。拟在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全校各单位。
(二)编制内容。拟在2023年度配备的固定资产(包含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六大类)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
二、编制原则
(一)新增资产配置要与学校和本单位的资产存量挂钩。按照《通知》“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的有关要求,各单位新增资产配置数量应依据单位人员数量、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情况确定。资产存量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已录入的资产数据为准。
(二)严格控制和执行配置标准。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见资产处主页“政策法规”栏),严禁超标准配置资产,暂时没有标准的要从严控制、避免浪费。
(三)严格执行资产配置预算。各单位未按要求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的,2023年度不得实施新增资产购置。
三、编制和审批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单位应当根据2023年度工作需要、资产存量等情况,在资产配置标准内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填报《资产配置预算审核表》(见附件),提交给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对资产配置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教学设备报教务处进行审核汇总,科研设备报科技处进行审核汇总,办公设备、家具、修缮改造(形成固定资产)报后勤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汇总,土地、房屋类资产报基建处进行审核汇总,图书类资产报图书馆进行审核汇总。各归口管理部门将审核汇总后的《资产配置预算审核表》报资产处。
(三)资产处汇总上报。资产处根据各归口管理部门上报情况进行汇总,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由资产处负责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资产配置预算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融合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此次编制工作。
(二)严密组织,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要确保编制工作质量,《资产配置预算审核表》按教学、科研、办公、土地房屋、图书分别填写,并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纸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2年9月22日18点前汇总报送至行政办公楼706室资产处信息技术科,电子版发送至zichanchu2012#163.com(使用时请把#改成@)。
(三)积极沟通,加强工作联系。各单位在实际编制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资产处沟通联系,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资产配置预算审核表
联系人:吴兰君 联系电话:3040146
2022年9月7日
(初审/吴兰君 复审/孙居文 终审/张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