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决定对已接收的新科学院资产进行校内调剂,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调剂资产为新科学院交接过来的部分资产,详细情况看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4日。
三、调剂方式:如有意向调剂使用相关资产的单位,可通过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于公示期内与资产处资产管理科联系,确定所需资产状况,完成资产调剂和账目变更等后续手续。
联系电话:3040146
资产处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拟调剂资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