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各国实际需求,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将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公派出国教师组织报名工作,保质保量推荐人选。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4月30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3.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6.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7.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8.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9.部分有特殊需求的岗位,报考者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申请人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师风师德、专业、教龄、支撑材料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连同个人申请、学院出具的推荐意见于4月28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申报材料并报送至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出具推荐信并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关于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有关文件规定。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文禹粱 电话:304013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4月22日

(初审/文禹粱 复审/张志勇 终审/冯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