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拟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附件1)和国家留学网。
一、选派计划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2024年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见附件2。
(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选拔对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3.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还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五)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出具相关推荐意见,包括以下内容:被推荐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及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请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电子版word材料发送至邮箱guoji#hist.edu.cn(使用时将“#”替换为“@”)。
申请人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4年3月10日下午5点前一并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uoji#hist.edu.cn(使用时将“#”替换为“@”)。
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于2024年3月15日-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3)或《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附件4)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联系方式:宋福琳 304013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2月1日
(初审/宋福琳 复审/赵新亮 张志勇 终审/李波 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