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正文

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的通知

2023年06月05日 17:24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已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规则推荐教师。现将我校教职工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于2023年6月8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表及所在单位对其出具推荐信(要有领导签字并盖章)一并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需完成离任结算,并与申请第一志愿岗位的中方院校联系推荐事宜,未在平台填写的将不予受理。

四、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7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杨大光 文禹粱 联系电话:304013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6月5日

(初审/李曼 文禹粱 复审/杨大光 终审/冯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