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的通知》(豫外组办【2015】9号)要求,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为做好我校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因公(包括团组和个人)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培训、研修、学术交流、访问等,凡使用事业单位经费(含科研经费)的均纳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需要提前向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计划报备,经审核未纳入年度计划的,省政府不再受理其当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
注:1人出访也按团组报备。
二、报备原则
1.严格控制出访团组成员数量和在外停留天数。在保证完成出访任务的前提下,出访团组成员数量要少而精。除特殊项目外,出访1国不超过5天,2国不超过8天,均含出境、入境当天。
2.报备计划要本着优先保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和对外交流的需要。不得因人找事,不得编报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考察性出访;不得同一单位正副职同团出访;不得一人同时参加2个及以上团组;严禁携带配偶和子女同行;申报计划要与实际出访任务保持一致。
三、 报备要求
1.每个出访项目均要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包括出访时间(某月某日)、人数、目的地、邀请单位、出访任务、合作背景、出访必要性、出访内容、所有人员与出访任务关联性、预期成果、经费预算及来源等。其中,出访任务需详实具体,出访任务不明确的团组将不予列入年度计划。
2.请认真填写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并于2015年12月7日上午12点前将可行性论证报告、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处,电子版发送至guoji@hist.edu.cn,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杨大光,电话:3040139。
国际交流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