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研究生处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8日 11:39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通知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老师做好申报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推荐评审,并按照下拨指标择优向省里推荐。

请各学院提交材料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要求

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按照文件申报要求,组织论证和审核。根据教育厅申报指南(文件附件1),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学校将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

2.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及质量监督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

3.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体系创新研究与实践(如推进校院二级管理、二级学院教育管理机制等);

4.重点学科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限额

各学院申报项目数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教育厅分配限额择优上报。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26日下午5点,行政楼302研究生处学位科。

二、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21〕480号)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1〕479号)列明的未通过结项评审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项。

(二)结项要求

参考《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学校将成立项目结项专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开展结项鉴定工作。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向学校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20日下午5点。提交地点:行政楼302研究生处学位科。

联系人:聂艳玲,电话3693027。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7日

(初审/聂艳玲 复审/赵新亮 终审/李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