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依托学院,学科交叉培育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科交叉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47号)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公布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结果的通知》(校发字〔2019〕142号),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学科交叉培育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学科交叉深度融合,促进学科创新。现将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1. 每个学科交叉培育项目在建设周期内,每年至少开展2次开放性学术交流活动,鼓励相关学科领域人员积极参与,交叉学科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必须参加。
2. 首轮入选项目的依托学院请于7月15日前务必组织开展1次开放性学术交流活动,请提前3天将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备学科办。
联系人:扈惠灵 杨理 电话:3040938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