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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07日 09:31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我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我校学科与学位点的建设改革,加速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强化我校特色,并通过优化学科布局,促进学科创新,提升学科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类别及数量

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设置三种类别建设,分别是学科交叉培育、省重点

学科培育、硕士学位点培育。其中交叉学科培育项目3项。省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0个,5万/个。硕士学位点培育学科10个(学术学位点4个,专业学位点6个),5万/个。建设周期均为4年。

二、申报条件

1.学科交叉培育项目的申报原则与条件依据《学科交叉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19】47号)执行。

2.省重点学科培育学科限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已入选河南省重点学科的相关学科不参加申报。

3.硕士学位点培育根据学科建设基础自主申报。

三、申报及评选流程

1.学院申报。各学院根据建设类别,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及学位点进行申报,并填写对应《申报书》(见附件),并准备3分钟PPT。

2.专家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进行评议,遴选立项并公示、公布结果。

四、相关要求

1.开展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遴选是学校推动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及制定重点学科升档进位建设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各学院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原则上同一教学科研人员及其成果只允许在一个学科填报,申报学科团队成员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在本单位的,须征得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4.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动态调整,对学科建设完成较好的将继续支持,对建设效果较差的学科,及时要求整改或取消经费支持。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9年11月29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将《申报书》、《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科办(行政楼302室),电子版材料及PPT同时提交xkbhome@163.com

联系人:扈惠灵 杨理

联系电话:304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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