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发字[2019]141号)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等级、金额及比例
一等奖学金:每学年每生500元,占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学金:每学年每生300元,占学生总数的7%
三等奖学金:每学年每生200元,占学生总数的10%
具体名额详见附件。
二、评定要求
严格按照《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发字[2019]141号)开展评定、公示等各项工作。
三、报送材料
各学院、书院于9月23日中午12点之前,将《名单汇总表》、网上公示链接或宣传栏公示照片发送至邮箱:xs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纸质版《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学生中心(实验楼A105房间)。学生奖学金发放事宜,待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束之后另行通知。
四、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参照本通知内容执行。
学生处
2024年9月10日
(初审/邢晓辉 复审/冯岩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