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工部、学生处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08日 17:0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52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统招全日制2025届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建议: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选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8月15日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申报:1.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2.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温馨提示:(申请人要开设有本人的河南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1.按照《通知》要求,补贴资金将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已有社保卡银行账户的,申报时银行账号信息将自动从系统中提取,无需修改(禁止填写支付宝账号或其他形式的收款信息)。

2.社保卡必须是河南社保卡,没有河南社保卡的无法申报,有外省社保卡不影响申领河南社保卡。

3.办理社保卡银行卡有时间周期,请需要的学生抓紧时间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4.个人信息填写时,学院字段请按照所在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学院认领收缴材料并审核的情况!

(二)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包含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请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

(3)助学贷款: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或者完整的贷款合同PDF格式电子版。贷款受理证明不作为贷款依据);

(4)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供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截图(含家庭成员信息)”并加盖公章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

除助学贷款和残疾毕业生,其他困难类别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持证人页和申请人页);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合法证明。

注:如持证人是本人无需提交家庭关系证明。

(三)纸质材料上交

申请学生须于9月10日前将个人纸质材料交学院辅导员处,各学院汇总后9月13日17:00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及汇总表(个人申请材料按汇总表顺序排序)报送至实验楼A302室。

个人应交的材料:

系统校验审核通过的学生,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要人工审核的学生,除需提供纸质《申请表》(系统打印人工审核表)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之外,还需提供相应已上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截止9月13日17:00前未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学校初审(8月15日至9月15日)

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的系统操作和最终材料上报工作由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根据系统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并给出初步审核意见;9月15日前将结合纸质材料在系统中作出学校初审的最终结果并报送至新乡市人社部门。

(五)复核及公示(9月15日至10月10日)

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向学校及时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拨付资金(10月底前)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帮助其顺利申请,避免符合条件的学生漏报和迟报,确保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在材料收取报送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学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由所属高校负责追回补贴资金。

校内咨询电话:0373-3040390。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2.各地市人社部门一次性求职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3.《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生处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年8月8日

(初审/曾小果 复审/李月涛 终审/冀红举)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