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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的通知

2023年03月15日 17:33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营造健康、阳光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的观念,培养心理保健的意识,增强心理素质。结合我校实际,举办2023年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演绎心灵,逐光成长

二、组织单位

主办: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承办:文法学院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注:要求以学院或社团为参赛单位,每个学院或社团选送1个优秀作品参赛。)

四、赛程安排

1.预赛(3月15日—4月16日):各学院做好前期宣传和作品指导、选拔工作。在此期间各学院自行举办学院初赛。4月16日前,各学院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心理情景剧大赛决赛作品申报表》、剧本等材料(见附件1、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wftw2013#163.com(发送时将“#”替换为“@”)。

2.复赛(4月28日):每个院选送一个队伍参加全校复赛。经复赛选出前十名进入决赛。地点:图教201(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决赛(5月12日):决赛暨全校公演,10支队伍进行抽签,按抽签前后顺序进行决赛表演。地点:图教201(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指导教师5名,优秀演员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时长8分钟左右为宜,原则上应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作品提交后,版权归主办方),各参赛单位可以在预赛作品基础上进行适当修改或重新命名。编剧、指导教师均不超过2人。

3.参赛作品要宣传正能量,体现大学生心理成长变化,表演过程中须使用普通话。

4.本次比赛学生按照学院组成团队,参演人数不超过10人,服装道具自备(承办方可提供话筒,音箱;桌椅需提前向承办方申请)。参演人员须是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编在岗的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或辅导员老师。

5.决赛以舞台剧形式进行,参赛单位需自行安排化妆和准备服装道具(大赛提供桌椅若干,其他道具自行准备)。

6.决赛现场配备大屏幕及音响灯光设备,参赛单位可根据剧情需要,制作设计背景视频、图片、音乐、灯光。

7.参赛单位须明确节目负责人,负责比赛期间的联络组织,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舞台道具调度和背景视频、图片、音乐、灯光播放等工作。

8.参赛作品需经学院党委副书记和指导教师审查,对作品内容进行把关并签字。

9.各学院参赛队伍负责人请加QQ群:632842374,并把名字修改为“文法学院+张三”格式。

七、评分细则

从剧情设计、人物表演、舞台布置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1.剧情设计40分

(1)契合“演绎心灵,逐光成长”的大赛主题,反映新时代的新风尚、新气象。10分

(2)选材紧密结合校园和社会生活的典型事件,真实反映角色的心理、情感冲突。10分

(3)故事情节合理,曲折有致、完整连贯,发展不唐突。心理问题表现清晰,解决方法实用、有效。10分

(4)内容新颖,构思、创意独特。剧情感人,具有教育、启迪价值。10分

2.人物表演40分

(1)表演自然生动,有感召力,充分体现角色心声。15分

(2)演员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具有感染力。15分

(3)演员间配合默契,应变灵活。10分

3.舞台布置20分

(1)服装道具配备合理,与故事反映的时代背景及角色需要相契合。10分

(2)背景视频、图片、音乐、灯光等适宜,能有效反映场景和烘托剧情。10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文法学院团委。

联系人:邵帅 张慧

地点:文法学院团委206办公室

电话:0373-3693008

附件:1.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决赛作品申报表

    2.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剧本格式模板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3年3月15日

(初审/王永铎 复审/张晓云 终审/翟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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