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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06日 17:00  (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6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保证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暑假。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6〕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学习安排的通知》校发字[2016]130号文件精神,现就暑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院应组织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防诈骗,拒绝传销;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参加打架斗殴,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注意灾后饮食、饮水安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预防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将安全教育内容传达到每位学生;

二、密切关注假期学生外出状况。各学院密切关注假期学生动向,以班级为单位严格做好假期学生外出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去向、随行人员、联系方式及返校时间等;

三、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内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本着“谁留人、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校发字[2016]130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打工等集体活动;

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和大学生良好形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递正能量,做文明大学生;

六、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坚持重大事件(问题)及时报告制度;

七、各学院放假前务必告知学生返校日期,学生于9月3日—4日到各学院报到,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于9月4日下午六点前报学生处。若确实无法按时到校,请提前向辅导员请假,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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