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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的通知

2019年07月03日 11:55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暑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学习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则上不提倡学生暑期留宿学校,确需留宿学习的须按照校发字[2016]130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手续后方可留宿。

2.各学院应成立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教务处、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负责教学、科研、管理的人员及相关导师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学习等相关工作。

3.各学院要对申请暑期留宿学生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审批时须与学生家长沟通,家长同意的审批,否则不予审批。

4.本着“谁留人、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和管理。

5.学生处、保卫处和各学院要对暑期留宿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严禁留宿学生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打工。

6.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巡查,切实做好留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醒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自行负责保管。

7.严禁留宿学生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由其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8.申请留校住宿学习的学生,认真填写《暑期学生申请留校住宿审批表》,于7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9.暑期留校住宿学习学生名单,要经各学院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学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将《暑期学生申请留校住宿汇总表》(以学生所住宿舍楼进行汇总)、《学生公寓出入证》(后勤服务中心提供)各一份和个人同底版二寸照片一张于7月9日前由各学院统一交后勤服务中心(8#E129)办理。

10.《暑期学生申请留校住宿汇总表》同时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11.各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学生公寓出入证》的发放工作,学生本人携带审批同意的《学生公寓出入证》于7月11日前到所住宿楼管处登记,办理住宿。7月12日起,学生凭《学生公寓出入证》出入学生宿舍公寓。

附件(学生处网站下载):

1.暑期学生申请留校住宿审批表

2.2019年暑期学生申请留校住宿汇总表

3.学生公寓出入证模板

教务处 学生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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