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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19日 10:21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4〕13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6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工作

各学院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积极吸纳2024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2024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大幅扩大科研助理岗位,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开发利用科研助理岗位

各学院要发挥统筹作用,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结合本学院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情况,统筹利用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等用于科研助理岗位经费支出,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各学院要加力加快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力争招聘规模只增不减。之前未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重大、重点项目要加紧加速推动挖掘相关岗位。

三、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情况

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确保毕业生了解熟悉相关政策,积极应聘科研助理岗位。鼓励吸收外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省教育厅将把跨校招录人数和比例作为相关考评参考依据。各学院要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工作,通过科研助理岗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科技园区等单位就业且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在登记去向时选择科研助理选项。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时,应对参与招聘的毕业生说明岗位性质,以方便学生准确填报就业去向。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情况统计工作,于7月4日前填写落实进展情况(附件1),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科技处邮箱。9月30日前,形成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告(附件2),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报送科技处邮箱。

联 系 人:李华博

联系电话:3693603

电子邮箱:kj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科技处

2024年6月19日

(初审/李华博 复审/余昊 终审/刘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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