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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年03月30日 11:1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豫科项〔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年度基金总规模1050万元;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申报名额待省科技厅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继续试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学院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申请人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后交由科技处备案。

(五)党政、教辅等机关单位以及国际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特殊教学单位的工作人员可通过学科归属学院推荐。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三、受理时间

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7:00;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及省科技厅下达的推荐名额组织下一步推荐工作。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和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并提交推荐项目。

四、联系方式

应用攻关类 3040346  优势学科培育类 3693608

科 技 处

2023年3月30日

(初审/李华博 复审/刘润强 终审/马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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