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聚焦省委省政府关于“提质发展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优化提升现代服务业,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的部署要求,突出发挥创新主体特别是企业的作用,建设一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为避免创新平台的重复建设,加强资源的共享共用、高效使用,已建有省级创新平台(包括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再受理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创新龙头等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已建有2家及以上的;
2.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在相近相似方向已建有的;
3.其他企事业单位已建有的。
(二)申报条件
1.研发机构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2.研发机构应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检测手段。拥有的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3.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研发中心。
4.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6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6项。
5.联合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在组织结构中对依托单位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由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1.单位填报。申报单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按部门-省科技厅-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管理-在线办理”,或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28日。
2.申报指标:我校申报指标为1项,届时如申报数量超过指标将提前进行校内遴选。
3.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格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于2022年10月21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联 系 人:潘灿林
联系电话:3693600
科 技 处
2022年9月29日
(初审/潘灿林 复审/张雅凌 终审/马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