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为引导社会各方多元化投入参与科技创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气象局等7家单位,共同出资设立了首批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重点围绕我省一流学科建设培育、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做大做强、服务社会公益民生等方向组织实施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现将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2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年度基金总规模1050万元;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5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
除联合资助方外实行限额推荐:
应用攻关类,我校限报2项;
优势学科培育类,我校限报培育项目2项。
二、改革试点及要求
(一)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三、受理时间
我校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8:00;党群、行政、教辅等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学科所在学院申报,各学院限提交应用攻关类项目1项,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1项。项目申请人需提供纸质版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纸质版申请书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需于4月21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科技处607室,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
项目统筹处0371—86561692(应用攻关类)
基础研究处0371—65908672(优势学科培育类)
(三)省财政厅业务咨询
科技事业处0371—65802522
(四)校科技处业务咨询
应用攻关类:计划管理科3040346
优势学科培育类:成果与技术转移科3693608
科技处
2022年4月11日
(初审/李华博 周威 复审/刘润强 终审/马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