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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2年01月05日 10:50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相关管理要求,为提升引导资金项目质量,确保中央资金使用效益,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型及要求

2022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聚焦“六个一流”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乡村振兴)、跨区域研发合作(含自由探索类)等方面的项目。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1.支持方向:

聚焦区域特色/重点产业,支持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2.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

3.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科技成果的实施方,且该成果在豫落地转化或推广示范。成果来源为技术转让成果或自主研发成果,进行转化的主要成果取得时间不超过5年(2017年1月1日后)。

(2)项目成果创新性强、技术成熟度高,已完成中试熟化或产业化,适宜在一定范围内转化应用。项目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解决关键科技问题,应用目标明确,支撑地方发展。

(3)申报单位与成果权属者不一致时,双方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转让、许可等协议。

(4)优先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计划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优先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豫等科研单位在豫落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

(5)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行政许可。

(6)申报单位填写附件1、4和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跨区域研发合作(含自由探索类)项目

1.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新兴产业和六大战略支柱产业,聚焦解决省内企业、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前沿技术、关键核心零部件等重大创新需求,与境内外单位开展区域合作、联合研发的项目。

2.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

3.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为我省各类创新主体与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项目,要符合我省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的创新度和成熟度,且已有实质性的跨区域研发合作,须与合作单位联合开展相关工作。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备联合研究开发的能力,应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要提供与合作单位签署的与申报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有效协议,合作成果知识产权明晰。

(3)自由探索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为项目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研究方向明确,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实施期内有望取得重大研究进展或理论突破。

(4)申报单位应填写附件3、4和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条件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其他要求

1. 引导资金申请金额一般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支持方式包括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配套解决。

2. 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引导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执行完毕,年度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 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包括项目产出及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此项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

4. 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推荐程序

1.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的申报、筛选和审核推荐工作。新乡市共5个指标。

2.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请人登陆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管理系统,登录账号请联系科技处,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纸质材料申报另行通知。

3. 审核推荐。市科技局按照推荐指标要求登陆系统进行审核推荐。

4. 网上填报及推荐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2022年2月8日8:00至2月16日17:30;科技局审核提交时间截止2月18日17:30。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多次修改保存;科技局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四、联系咨询

(一)网络系统填报咨询

省科技信息研究院郭艳青 0371-65968958

(二)项目申报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处:郭瑶 0371-86231502 邹艳 0371-86235090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王庆杰 0371-65802522

(三)纪律监督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371-86561631

科技处联系电话:3040346

科 技 处

2022年1月5日

(初审/周威 复审/刘润强 终审/马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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