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迎接我校第五次科技工作会议的召开,学校决定评选“先进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数量与指标数
根据《先进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见附件1),评选“优秀科技工作者”10名,“青年科技英才”10名,“优秀科技创新团队”6个;根据《科技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见附件2),评选“科技工作先进单位”6个。
各学院限额推选“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英才”“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各2个。各学院结合自身科研管理工作服务水平及高显示度科研业绩积极申报“科技工作先进单位”。
二、推选程序
1.个人申请或学院推荐。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或学院提名推荐。
2.申请人填写相应推荐表(见附件3-5)。
3.学院推选上报。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并填写推荐意见,对拟申报的个人或团队进行排序并填写《先进科技工作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将推荐表和排序后的汇总表统一报送科技处。
4.学院填写《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见附件6),报送科技处。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统一报送科技处(自然科学报送行政楼607,人文社科报送行政楼606),同时报送电子版,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电话:3040346(自科),3693600(人文社科)
电子邮箱:hnkjxykjc#163.com(将“#”更换为“@”)
科 技 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