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现将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其中,A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5万元,B类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2年度项目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3.简化重点项目资助计划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将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从9个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三大类。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
4.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1版),于2021年11月2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5.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结项验收等工作。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与项目执行、结题情况将作为管理办公室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科技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