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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1年09月02日 09:47  (点击次数:

各单位:

为加强高校基础研究投入,持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撑“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继续组织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基础研究专项”),现将2022年度基础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措施

1.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持续投入。基础研究专项组织实施遵循教育和科学规律,坚持稳定支持,营造宽松环境,使科研人员潜心、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专项实施周期为3年,每项省财政资助科研经费30万元,每年资助10万元,持续资助3年。

2.突出优势领域,注重科研支撑。基础研究专项组织实施坚持扶强扶优扶特,重点支持具有较好学科优势和科研基础的项目研究,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学科建设,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和水平。

3.强化过程管理,注重绩效考核。基础研究专项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计划任务书为主要考核依据,项目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后期经费资助。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突出者,给予持续滚动支持。

二、支持领域

基础研究专项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人口与健康、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化学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教育科学、数学物理等领域组织实施。2022年度基础研究专项计划优先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教育学及交叉科学领域的项目研究。

三、实施原则及申报条件

基础研究专项是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重点支持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探索研究;

2.项目应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经费预算合理,提交预期成果和达到的学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具有可考核性,鼓励多学科研究人员形成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

3.项目申请资料齐全完备,申请内容真实可信;

4.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领域不得作为研究内容,涉密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二)项目承担高校和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承担高校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设施和基本的研究条件(实验室、基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保障项目组顺利开展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省高等院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3.项目负责人应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或研究人员主持项目研究;

4.项目负责人应是该项目的主要提出者和设计者,了解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内外研究动态,立足于项目研究的前沿,具备组织和领导完成该项目的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充足的时间保证,须是能够实际参加该项目工作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年龄、职称结构合理,能够形成和谐稳定的研究团队;

6.鼓励在校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主持在研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以及逾期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下列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的实施:

1.已主持本计划资助项目和省、部级及以上资助项目且未结项(题)者;

2.计划外出学习或连续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不能实际主持项目者;

3.在科研工作中存在失信或违规行为者。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基础研究专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支持范围限于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

2.申请人填写2021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计划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3.申请人制作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Office2013兼容格式,含语音讲解30M以内),时长不超过10分钟,以备评审使用。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及研究特色、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支撑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经费预算等;

4.申请人填写《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

5.各学院认真遴选,可推荐申报人不超过1名;

6.各学院须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承诺书》纸质版1份及ppt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

7.学校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11份,同时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和ppt电子文档(提交时间:2021年9月20日中午12时前)。

联系人:周威 3040346

邮 箱:hnkjxy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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