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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16日 17:54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和规范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1〕3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要求,省教育厅对2013—2017年度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进行了集中结项,未通过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2021-2022年不得申报教育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缩减下一年度教育厅科技计划申报指标;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追回资助计划已拨付经费。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时间要求

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重点科研项目(附件1),结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逾期省厅不再受理。2018年度(含)之前立项的高校重点科研项目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二、结项材料及流程

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受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项目负责人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要求》(附件2)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校内相关部门完成签章审核后,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结项流程》(附件4),通过“学校主页-快速通道:科研管理”登录云平台提交结项申请。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厅负责部门进行审核。不予通过者,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结项申请。项目结项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项报告纸质材料(原件)一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607室)留存备案。

三、重要提醒

省教育厅适时组织抽检,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项材料的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并通过云平台进行公告。因此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结项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省教育厅对不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今后将不允许申报省厅级项目,同时影响项目承担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指标分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定          联系电话:304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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