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
近日,科技部印发《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37号)和《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33号)。为做好国家项目(高新技术领域)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并及时向所在区域的科技主管部门报告。
二、请各主管部门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对辖域内申报项目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函,7月8日前将推荐函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申报单位为高校的,可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三、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优势单位进行申报,指导其做好申报工作并及时推荐报送。我厅将根据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按照程序向科技部进行推荐。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电话:0371-65908396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电子邮箱:hnskjtgxc@126.com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联系科技处 304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