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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07日 17:11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调研对科技特派员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技支撑,现开展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及重点服务领域

以各县(市)、区内乡村振兴重点乡镇、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为主要服务对象。结合各县(市)、区提供产业科技需求情况,重点围绕大田种植、蔬菜、果树、畜禽及水产养殖、花卉、食用菌、中药材、食品加工、智能装备、印刷包装、文旅康养等产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二、征集条件

面向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科技人才等进行征集,征集条件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2.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行业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受援对象在乡村振兴中的技术问题;基层科技人才不受职称限制;

4.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积极支持科技特派员赴基层开展服务,科技特派员应妥善处理好派出单位的工作,服从省、市科技特派员管理要求。

(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1.服务团要有明确的产业服务方向,产业服务能力应在全市具有比较优势。服务团原则上由同一家单位组建,同一家单位可以组建若干个服务团。

2.服务团原则上10人为一团,设立团长一名,由服务团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或产业专家)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服务团日常管理工作。

3.服务团重点围绕受援县产业急需,发挥科技创新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示范推广一批成熟实用的成果技术,带动、促进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

三、支持措施

1.此次征集入选的科技人员列入新乡市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在新派科技特派员及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时优先选派。

2.对选派的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及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并在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优先推荐和支持。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个人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需提交《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基本信息表》、职称证明材料。申报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需提交《新乡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基本信息表》及服务团成员个人职称证明材料。

2.已纳入省级、县级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不再征集。

3.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5月1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陆宁海

联系电话: 3693603

附件:

1.《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基本信息表》

2.《新乡市产业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基本信息表》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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