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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的通知

2021年01月29日 20:5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修订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要求,提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质量,确保中央资金使用效益,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2021年度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面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跨区域研发合作项目(含自由探索类)。

(一)基本要求

1.共性要求

(1)申报主体、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

(2)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包括项目产出及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申请金额一般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方式包括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

(4)申报项目应对近3年(2018年1月1日后)内该项目已发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扶贫的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应用示范费用或合作研究费用进行梳理,并提供专项报告。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1)重点支持针对本地区重点产业开展的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2)支持对象为科技成果购买方或实施方,项目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经费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3)项目应由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实施完成,并已实现产业化或推广示范;进行转化的主要成果取得时间不超过5年(2016年1月1日后)。

(4)申报人应填写附件1、附件3和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跨区域研发合作(含自由探索类)项目

(1)重点支持国家、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重点产业发展中与境内外单位开展区域合作、联合研发的项目,要求项目相对成熟,已经有实质性的跨区域研发合作,多家单位联合开展。

(2)支持对象应为省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引领型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项目单位应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3)其中,自由探索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岗人员,开展基础研究,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

(4)项目已经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经费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5)申报人应填写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须填写并提交纸质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5),经学院盖章和学院的学术委员会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申报。诚信承诺书须于2021年2月25日前交至科技处。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纸质材料申报另行通知。

3.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管理系统网址http://zlx.hnkjt.gov.cn/kjfzzx,网上填报及推荐时间:2021年1月25日8:00—2月25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咨询

(一)网络系统填报咨询

河南省科技厅:郭艳青 0371-65968958

(二)项目申报业务咨询

新乡市科技局自创办:0373-5853616

新乡市财政局教科文科:0373-3688612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威

电 话:304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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