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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2020年06月30日 17:32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科技人员,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③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④获得博士学位;⑤年龄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基金)和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更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已获得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以及本计划资助者,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类别

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实行分类评价,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软科学、技术服务和转移四类。申请者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生物;8.电子科学技术;9.计算机与通讯;10.基础医学;11.医疗卫生与临床;12.药学;13.中医学;14.能源;15.资源;16.环境;17.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指标3个。

2.申请者填写《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和《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科研基础简表》(附件2),附件1和附件2须提供佐证材料。

3.各学院在7月10日之前将附件1、附件2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连同电子版一起交到学校科技处。经学校审核通过,校内公示后,再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正式填报,具体填报详情见附件3。

五、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处:陆宁海 王文定0373-3040346

云平台技术支持工作电话:4008001636

附件1 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2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科研基础简表

附件3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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