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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20年06月03日 09:17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 3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 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报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推荐。拟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方式推荐的项目,请按照教育部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提名程序,详见附件通知

三、预报名

有意申报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单位,请科研秘书于6月5日12:00之前提交成果简介到科技处,成果简介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概况。过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宁海

   联系电话:304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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