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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的通知

2020年04月06日 15:09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效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工作日程与要求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注重细节,认真落实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申请书完成后,认真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2.各学院应按照《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认真逐项审核,决不敷衍、走过场。

3.学校将于下学期对各学院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行总结。

二、审查形式

1.个人自查。请根据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以及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和视频辅导报告(附件2),申请负责人逐项审核填写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确认没有问题后,将形式审查明细表(电子签名)和申请书草稿(以学院+姓名+项目类型命名)发给学院科研秘书。

2.学院审查。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请根据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以及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和视频辅导报告(附件2),逐项审核填写形式审查结果反馈表(附件3)。请于2020年4月10日16:00之前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结果反馈表和申请书电子稿发送到科技处邮箱hnkjxykjc@163.com.

3.科技处复审。科技处组织相关人员对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进行复审,反馈复审意见,负责人修改后请于2020年4月15日16:00之前在线提交申请书,提交之后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

科技处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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